背景
基督教 的根基就是來自 聖經
聖經 分兩大部份 舊約 和 新約,兩者之間的就是以 耶穌死後復活 前和後作為分界線
基督教 概論
基督教 與 天主教 信仰親近,但又各行各路,互不相識似的。
核心理念
基督教的中心思想是:上帝主動向人啟示並施行拯救,人以信心回應,從而在愛中被更新並活出新的生命。
它不是單純的倫理哲學或修行體系,而是一種信仰關係:人之所以能認識上帝,不是靠自己攀登到神,而是上帝在歷史中親自臨到人、呼召人。
基督教也強調上帝的品格同時包含聖潔、公義與慈愛,因此信仰不只追求內在安慰,也重視真理與道德秩序;既宣告赦免,也要求悔改與改變。
救恩被理解為「恩典」:出於上帝白白的賜予,而不是人累積功德的結果。
教義
基督教經典教義包括:獨一上帝、三位一體、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十字架與復活、聖靈的工作、聖經的權威、教會與末世盼望等。
三位一體主張聖父、聖子、聖靈同為一位上帝,既合一又有位格區分。耶穌基督被視為真正的神也真正的人,祂的受死被理解為擔當罪的後果,使人與上帝和好;復活則宣告死亡不再是終局,帶來永生與更新世界的盼望。人得救的途徑一般表述為「因恩典、藉信心」,也就是信靠基督而被稱義,進而在聖靈引導下成聖,生命逐步被塑造得更像基督。聖經被視為信仰與生活的重要指導;教會是敬拜、教導、彼此扶持並實踐使命的群體。
人的角色與地位
基督教對人的理解同時包含尊嚴與破碎。人按上帝形象被造,因此每個人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不應被工具化或貶低;人的理性、良知、創造力與關係能力,被視為反映造物主的禮物。
另一方面,人也被描述為墮落:罪不僅是個別行為錯誤,更是一種以自我為中心、背離上帝並扭曲關係的狀態,影響個人、家庭與社會制度。人在這種處境下無法靠自我完善完全解決問題,需要赦免、醫治與重生。基督教因而把人的終極身分放在「被上帝愛、被呼召的人」:受召與上帝和好,並在世界中作管家,負責管理受造界、建造文化與維護公義,活出與信仰相稱的生命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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