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I、Framework、Library 很多時侯都會用到,功課要用,工作要用。
你的畢業作品,考授會在意那細微的地方。工作就直接影受公司印象及反影個人實力。
現成多功能又成熟的套件沒理由不用,但是注意版權細則就是開發者的義務和專業。
在此簡介一些常見的授櫂,給大家快速判斷。
MIT
傳說中的MIT License 就是 open source 項目的福音,看見快 Orz 。權利
允許衍生作品完全轉化為私有特此免費授權任何人 獲得軟件的拷本及其相關文件
賦予對軟件拷本 無限制的使用,複製,修改,合併,發布,分發,再授權和/或出售 權利
義務/限制
上述版權聲明和MIT授權聲明應加入到所有的拷本中或軟件的實質性部分。Mozilla Public License 2.0 (MPL)
權利
被授權人可以使用、重製、修改、播放、展示、再授權以及散布程式的原始碼或修改部份的一部分或全部。(專利權與商標權除外)被授專利權的授權人可以製造、代工、使用、銷售、為銷售而提出要約以及處置程式的原始碼或修改部份的一部分或全部。此外,針對程式著作權人所散布出來的的最初程式碼 (Original Code),被授權人還有應用之權利。
義務/限制
你再釋出/發佈的 Source Code Form,必需同樣受到MPL 規管,亦需明確表明給你的發佈對象你再釋出/發佈的 Executable Form,需要同時提供 原始碼 ,不能收取多於提供原姑碼成本的費用
你能夠以MPL以外的條款授權你的Executable Form,但不可試圖限制或改變 收受者於Source Code Form在MPL底下獲得的權利
再釋出/發佈/分發 大量的改動,如那大量的改動是要整合到Covered Software,不過由GNU GPL v2.0 / GNU LGPL v2.1 / GNU AGPL v3.0 或以上更新的版本。
MPL是與上述不相容的,但是MPL特許你能夠以上述條款分發,
並且由收受者選擇以MPL / GNU GPL v2.0 / GNU LGPL v2.1 / GNU AGPL v3.0 或以上更新的版本 其一作為授權條款
聲明/宣言/通告
你不應刪除/改動 在Covered Software 內Source Code Form的 授權描述文件(包括 版權聲明、專利公告、免責聲明、限制責任),相反你應該因應實際情況,修改上述文件去解決已知的錯誤。
應用程式的附加條款
你能夠向一個或多個收受者對你的Covered Software 選擇提供及為 保修、支援、賠償、法律義務 收費。同時你必需同意就著你所提供的保修、支援、賠償、法律義務 對任何一位Contributor 所產生的責任賠償給任何一位Contributor 。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LGPL-3.0 授權條款)
主要使用在軟體函式庫Software Libraries
LGPL是GPL的一個為主要為類庫使用設計的開源協議。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類庫的的軟件必須採用GPL協議不同。LGPL允許商 業軟件通過類庫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類庫而不需要開源商業軟件的代碼。這使得採用LGPL協議的開源代碼可以被商業軟件作為類庫引用並發布和 銷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協議的代碼或者衍生,則所有修改的代碼,涉及修改部分的額外代碼和衍生的代碼都必須採用LGPL協議。因此LGPL協議的開源代碼很 適合作為第三方類庫被商業軟件引用,但不適合希望以LGPL協議代碼為基礎,通過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開發的商業軟件採用。
GPL
要求所有的衍生作品,包括新的元件在內,全部必須保持GPL
GPL的出發點是代碼的開源/免費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碼的開源/免費使用,但不允許修改後和衍生的代 碼做為閉源的商業軟件發佈和銷售。
GPL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只要在一個軟件中使用("使用"指類庫引用,修改後的代碼或者衍生代碼)GPL 協議的產品,則該軟件產品必須也採用GPL協議,既必須也是開源和免費。
Apache 2.0
權利
一. 著作權授權Apache-2.0 授與著作權利範圍相當廣泛,包括了使用、重製、再散布、改作、再授權、公開演播該軟體及其衍生軟體等,此外,這些著作權許可均具有永久、全球、非專屬、免費、免授權金以及不可撤回 (irrevocable) 的特性,被授權人因此得以安心利用 Apache-2.0 授權的軟體。
二. 專利權授權
Apache-2.0 授與被授權人的專利權許可,包含得製造、代工 (have made)、使用、為販賣邀約 (offer for sell)、販售、進口及以其他方式的轉讓 (transfer) 專利授權產品;而這些專利權許可同樣具有永久、全球、非專屬、免費、免授權金、不可撤回的特性。
三. 商標權保留
Apache-2.0 並未授權商標權使用,在其第 6 條規定,除了描述該軟體來源及複製「授權聲明 (NOTICE)」內容時,所合理、慣用性地描述到的狀況之外,不得使用軟體授權人的商號名稱、商標、服務標章或商品名稱等。
四. 再散布程式時不必然需要提供原始碼
Apache-2.0 規定,當被授權人需符合以下 1~4 項條件時,可以透過任何媒介,以原始碼、甚至目的碼格式,重製及散布該軟體或其衍生軟體(註六):
提供該軟體或衍生軟體的接受者一份 Apache-2.0 條款內容的拷貝;
必須在任何修改過的檔案附上明顯的授權聲明,以說明該被授權人修改了這份檔案;
當以原始碼形式散布衍生軟體,必須在該等衍生軟體中,保留所有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署名聲明 (attribution notice),而那些與衍生軟體無關的授權聲明則除外;
如果該軟體散布時,原已夾附「授權聲明」的文字檔 (“NOTICE” text file),則被授權人散布的任何衍生軟體,也必須在該「授權聲明」檔中包含一份易讀的署名聲明。此外,該被授權人亦得在其散布的衍生軟體中添加自己的署名聲明,併入該軟體的「授權聲明」檔中或當作該「授權聲明」檔的附錄。
Apache-2.0 這幾項得再散布程式的條件,重點在區別程式的原撰寫者及修改者,以及授權聲明的標示,這對商業公司來說是頗重要的,因為修改後程式的品質好壞不定,若產生與原程式混淆的情形,不但無益、還可能有損於公司商譽;另一方面,授權聲明的保留,道理同於「文章歡迎轉載,但需註明出處」,是增值公司商譽的一種方式。
五. 修改的程式可選用不同授權條款
被授權人可以為其修改的程式、或整體的新衍生軟體,在 Apache-2.0 規定之外添附其他的、或選擇不同於 Apache-2.0 規定的條款;然而,被授權人得這麼做的前提要件是,其對該軟體的使用、重製、及散布皆不得違反 Apache-2.0 的規定。而既然被授權人可選擇不同於 Apache-2.0 的授權條款,私有的授權協議 (proprietary agreement) 當然也是一種選項,因此,包含 Apache-2.0 在內的 BSD 類授權條款的這項特性,是吸引不少商業公司採用的一個重要因素。
六. 得提供額外擔保
Apache-2.0 與其他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相同,原則上提供的是無償對授權軟體的使用,因此除了相關法律特別要求,或當事人額外以書面另行約定,否則授權人及任何貢獻者均是以現狀的基礎提供該軟體,未提供任何保證,而是由使用者自行承擔使用該 Apache-2.0 軟體所可能產生的所有風險。
然而,Apache-2.0 進一步規定,當被授權人再散布該軟體或其衍生軟體時,可以選擇提供技術支援、保證,或與 Apache-2.0 規定不相違背的其他權利或義務內容,並對此收費;但是被授權人只能以自己、不能以其他貢獻者的名義為此保證或提供支援服務,且只有當被授權人同意,使每一位貢獻者免於承擔,因其提供技術支援或保證而致的責任或請求時,始得為之。
Creative Commons
除以上之外,當然還有數年前興起的創作授權 Creative Commons ,Youtube 發佈影片,巴哈發佈文章能以CC 標名為原創。
創作不只針對軟件,包括多媒體的創作即是Video、Audio(Music, Song, Sound)、Image、Text、Animation
但是也會發現少數作者以CC 作為 software 授權
CC 大置上分為六種授權
姓名標示 CC BY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對你的著作進行重製散布、重混、調整,以及依原著作建立新著作(包括商業與非商業性利用),惟使用時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本授權條款為本系列條款中限制最為寬鬆的。建議用於想要鼓勵最多人散布與使用的授權素材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CC BY-SA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對你的著作進行重混、調整,以及依原著作建立新著作(包括商業與非商業性利用),惟使用時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並且產出之新創著作也必須採用相同的授權條款釋出。本授權條款常被類比為「著佐權(copyleft)」性質的自由開源軟體授權條款。所有依原著作建立的新創著作,都將會帶著相同的授權條款,因此任何的衍生著作也都容許商業性的利用。這是維基百科(Wikipedia)所採用的授權條款,而若是素材可因吸納維基百科或相類似授權專案的內容而得益,則建議可以採用本授權條款。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CC BY-ND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與傳輸你的著作(包括商業與非商業性利用),惟使用者不得對你的著作進行任何修改,使用時也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CC BY-NC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對你的著作進行重混、調整,以及依原著作建立新著作,但僅限於非商業目的之使用。而雖然使用者就其新創著作,仍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且運用上不得涉及商業牟利,然而使用者毋須使用相同的授權條款來授權他們的衍生著作。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CC BY-NC-SA
本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對你的著作進行重混、調整,以及依原著作建立新著作,但僅限於非商業目的之使用。唯使用者就其新創著作,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並且將產出之新創著作採用相同的授權條款釋出。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CC BY-NC-ND
本授權條款為六個主要授權條款中限制最多者。僅允許使用者在下載你的著作之後,依原狀態分享出去。使用者必須按照你指定的方式表彰你的姓名,但不得對著作進行任何方式的改變,或為商業目的之使用。
Microsoft Public License (Ms-PL)
那個是 M 記東西,當你找 c#, ASP.NET 開源時好易遇上。權利
2.A每一位貢獻者授與您非專屬、全球、免授權金的著作權權利,用以重製他的貢獻部份、準備從他的貢獻部份中產生衍生著作,
以及散布他的貢獻部份或者是任何您自己所創作的衍生著作。
2.B
每一位貢獻者在其經授權的專利範圍之內,授予您非專屬、全球、免授權金的專利權權利,
用以製造、代工、使用、販賣、為了販賣而提供、進口與/以及處置該貢獻者在本軟體中的貢獻部份或者由本軟體貢獻部份所產生的衍生著作。
義務/限制
3.A這份授權條款並沒有授權給您利用貢獻者的任何姓名、標誌(logo)或商標。
3.B
假如您對任何一位貢獻者提出專利侵權主張,表示您的專利技術被本軟體所侵犯,此時,該貢獻者為了讓您利用本軟體所授予給您的專利權,將自動終止。
3.C
假如您散布本軟體的任何一個部份,您必須保持本軟體中原來所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與貢獻聲明。
3.D
假如您以原始碼的形式來散布本軟體的任何一部份,您必須繼續採用本條款作為散布本軟體的條款,並在散布的同時附上一份本條款的完整文字內容。
假如您以編譯形式或目的碼形式來散布本軟體的任何一部份,您必須要採用一份與本條款相容的授權條款,來作為散布時的授權條款。
3.E
本軟體在「現狀」的基礎上授權給您,您自行承擔使用的風險。貢獻者沒有給予您明示的擔保、保證或其他條款。在您當地法律所規定的範圍之內,您可能擁有額外的消費者權利,而這些消費者權利是本條款所不能改變的。在您當地法律所許可的範圍之內,貢獻者排除針對適銷售性、適合特定使用目的與非侵權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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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Openfoundry 授權條款介紹
- Apache 2.0
openfoundry
英文
http://www.apache.org/licenses/LICENSE-2.0.html
http://opensource.org/licenses/apache2.0.php
中文
http://www.openfoundry.org/tw/licenses/29-apache-license-20apache-20 - LGPL-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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